来源:网络  作者:雅晴

文/雅晴

口述:巧菊


好多年的事了,却始终堵在心头卸不去。只因这件事给我身心造成极大的伤害,所以连忘记都成为一个遥远可望而不可及的梦。那时,我30岁,是做洪峰老婆的第5年,有个儿子,一般住在他奶奶家,老公当时在邻村做瓦匠,每天早晨7点就去上班,家里亮了电灯才回来。他辛苦我是知道的,但是我对他没有太多的心疼,因为我有自己暗暗喜欢的人,也是这个村的,他叫辛迪,是村委主任,他的言行对我来说很有魅力,他整个人让我很心动!

 

当时“心动”这个词是不能说的,那是一种奢侈,而出轨,就更加不可能了。那时根本没这个词,如果一定要形容我对辛迪的好感,我只能说我很牵挂他。老公除了雨雪天,一年四季不休息,对我几乎也是麻木的,这不是他的错,那时的男人应该都这样。毕竟是农村,而且还是偏僻而落后的农村,所以,我不怪老公没心情注意我,但是我的心却在悄悄转移。

 

一天,我到打麦场去捡柴禾,正好看到辛迪在小便,(那时农村男人都那样,内急就随便找个没人的场合就解决),我连忙转过身去,他也看到了我。整理好衣服和我随便说了两句话,就走了。我却对他很难忘。再次就是电工在村里大喇叭上点名催要电费,老公也不在家,钱柜钥匙在他手里,我只能到村委去说情,让电工不用再喊了,这点破事还点名,怪丢人的。走到那里,电工说不能欠,一定要交钱,辛迪帮我垫上了。他说,我们也算是邻居,这个钱我先出了,回头再让你家老李还给我。这句话让我很感动!

 

当晚老公回家我要了钱,第二天还给他,他一个人在家,安静地听收音机。我随便客套说,还是领导知道学知识,有点时间都不忘学习。他说,也没啥,学习再多不也干了尴尬的事吗?我知道他指的是上次打麦场的事,我装没听见,接着说我得走了。他却一下拉住我的手,他说,巧菊,我知道你喜欢我,其实我也喜欢你。他这话我喜欢听,可是我不想做对不起老公的事,但辛迪亲热的态度已不容我拒绝了。现在想来,我之所以答应他要求,因为我是真的爱他。

 

之后我不想再和他联系,可是我时常想起他,他却是有老婆的人。于是,他来我家,偶尔帮我挑水扫地干些力所能及的活,不耽误太多时间,也怕人知道了没好话。结果还是被人看到了,那次他刚从我屋出来,正巧被来我家借钢叉的人看到。接着,当晚这话就传到老公耳朵里,第二天,我就被村民围观了,老公听取村民的建议把我绑在树上,任众人唾弃,我听到不少女人骂我不要脸。当时我恨不得找条地缝钻进去,之后再也不想出来了。比这更意外的是,辛迪因此也弄丢了村委主任的头衔,并且从此在村里再也抬不起头了!

 

娘家的人知道了这件事,也以我为耻,从此和我断绝来往,还说如果洪峰不用你,也不要回娘家来了。那时的农村,就是为了面子连对亲人也这么残酷!我反而感激老公,他没有把我赶出家门,但他把我绑在村里当众出丑这件事已足够我用一生铭记了。

 

再看看现在的人,过的真幸福。可以自由恋爱,还可以提出各种合理的条件,而我们那会儿,不过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就连离婚也会被人骂到抬不起头!我庆幸的是,我终于熬了过来,再也不和以前那样,上街就被人品头论足,被骂不正经。现在,实在没人提了。如果有人问,我想说,我真的没错,我想要的,不过是贴心贴肺的爱情!所以现在想起,我也不再后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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