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 来源于:世界儿童文学网
女儿不迁户口可以分宅基地吗?
女儿出嫁,户口没迁出不能分得宅基地,因为女儿户口虽然没有迁出,但是宅基地是按农业家庭户分配的,就是一户一子一宅,女儿所在的家庭户已经有宅基地,所以女儿不能再分宅基地,当然也有特殊情况,如果是女娶男,可以和男人一样审批宅基地。
农村外嫁女,户口未迁出,有没有资格继承宅基地?
1、户口未迁出。
很多农村的外嫁女,嫁到夫家之后,由于一些特定的原因,户口并未迁出,这种情况完全有资格继承家里的宅基地,如果村子里刚好面临拆迁,外嫁女同样占有拆迁补偿的份额,除此以外,很多农村地区还会分配拆迁安置房,户口未迁出的外嫁女,同样有资格获得一部分房产。
农村的外嫁女,如果结婚之后将自己的户口迁到了婆家,那么她就自动并入了丈夫所在的村集体组织,会享受到跟丈夫一样的权益,那么自户口迁出之日开始,外嫁女就失去了对娘家宅基地的继承权,只能继承地上附着物和房屋。不过也没必要担心,如果自己和丈夫已经跟婆婆和公公分户,那么外嫁女也同样有资格,在新的村集体里面申请到新的宅基地。
如果农村外嫁女,在之后的婚姻生活当中并不顺利,遭遇了离婚或者丧偶之痛,那么她的户口会自动打回到原来的村集体,在出嫁之前享受到的所有的权益,都将自动回落到外嫁女身上,其中就包括娘家宅基地的继承权以及拆迁补偿款和拆迁安置房的占有份额。
农村老人去世时,宅基地可以继承的几类人
1、子女
农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由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在房屋存续期限内,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至房屋消灭时止。
原是农村居民,子女参加工作已为城镇人口,在农村的父母去世后其宅基地使用权应当交还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房屋还存在的,其房屋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宅基地允许房屋继承人使用。
2、亲属
孤寡老人在晚年的时候,他的近家门亲属,比如同辈兄弟们中的某个孩子,会以过继,或者以顶门的方式来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那么老人去世后财产房子就由这个人来继承了。
老人没有近家门亲属,也可由比较远一点的亲戚,在老人晚年的时候,来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这个首先要征得老人愿意,也要经过村上同意后,才能搬到老人家里来与老人一起生活,老人去世后就由这个亲戚,继承老人留下的一切财产了。
老人没有什么家门和亲戚的,一直独自生活,晚年由村上派人照顾的,去世后留下的房子会由村上收回,一般也就没有什么值钱的财产,会被村上就那样一直放在那里的。
3、家中仅有女儿且已出嫁
一种情况是:女儿出嫁,同时户口也已经外迁。根据《物权法》有关规定及“地随房走”原则,女儿可以继承父母的房屋,继承房屋后也就等于间接的拥有了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权,但这个使用权是有限的,原来的房屋不允许再进行翻建及新建,只能进行维修加固,等到将来有一天,父母的房子倒塌了,那么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就随之不存在了,将会被父母原来所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另一种情况是:女儿出嫁,户口并没有外迁。那么女儿依然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将该宅基地确权在自己名下,也就可以再重新盖房子或者将其转让给本村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的村民。这里需要提醒的是,独生子女并非父母财产的唯一继承人,为了父母去世后,不因为财产问题发生纠纷,最好是父母可以立下遗嘱。因为我国遗产的继续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上一篇: 农贸市场做什么生意比较好一点(农贸市场适合新手开个什么店)
【相关文章】
版权声明: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观点,作为参考,不代表本站观点。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转载网址、作者和出处,避免无谓的侵权纠纷。

